我認為設監視器也是一樣要人看呀,去現場至少還會動一動,坐在房間看影片,只會變肥宅。所以也不是個好招。
而一定地區之所以違停嚴重,有時的確像這位法官講的,在規劃上有點問題。但是像台北那種酒店街、夜店區或宵夜街的違停,就不是規劃能解決的。那些人就是擺爛讓你罰也沒差。
所以不妨想個新方法來解決。
依法可以開違停單的,有三種人,第一是警察,其次是交通稽查人員,再來就是交通助理人員。訓練最後一種,只要一週。
所以柯董可以開出大學生打工專案,培養一千個打工仔來當交通助理人員開單,然後讓他們抽成這樣。相信就不用設什麼攝影機了,這些大學肥宅一定會神出鬼沒,努力執法der。